从世界主要法系来看,中国和美国属于不同的法系,两个国家的法律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异要远多于二者的同,刑法领域也是如此。除了本土的法律文化传统因素以外,我国的刑法理论先是受到苏联的影响,然后又侧重对德国、日本刑法的研究和借鉴,对英美法系刑法的研究相对薄弱,也就不能“取其精华”。此外,一方面因为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过于粗疏,对立法、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有限,另一方面,我国的刑法理论研究与立法、司法实践之间存在着“各自为政”、相互脱节的局面,不能相互促进和发展,而实用性则是美国刑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对英美法系刑法理论的研究应当得到我们的重视。 1、 当前国际背景的要求 首先,恐怖主义犯罪、有组织犯罪等犯罪现象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推动了国际刑事法律领域的合作,而由于美国在国际社会的特殊地位,其刑事法律对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合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其次,我国处在大陆与英美两大法系法律理论相互借鉴、融合的大背景之下,两大法系都在相互取长补短,不再囿于纯粹的制定法或判例法,法学研究起步晚、基础弱的我国刑法理论研究当然不能只对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偏听偏信”。此外,中美两国交往日趋频繁和密切,也要求我们对两国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这样才能打破封闭无知的局面,减少交往过程中的法律障碍,促进合作的有序发展。 2、 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需要 第一,我国的刑法理论研究起步晚、基础弱,体系性和严谨性方面欠缺,比如我国传统刑法中耦合式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他文明、法治国家的刑事法律制度和理论,其中当然包括对美国刑法理论的比较研究;不仅是因为与我国刑事法律具有亲缘性的大陆法系存在着与英美法系融合的现象,还因为对美国刑法的比较研究有助于充实我国的刑法研究,实现“兼听则明”和“博采众长”。第二,大陆法系的刑法学研究有着过于抽象化的问题,我国的刑法学研究也存在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现象;相反,美国刑法除了显著的实用性特征,其理论研究也日益成熟,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和司法、立法、法学研究之间的有效互动也使得美国的刑法理论更加丰富、人性和科学。第三,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法治国家刑法的两个基本任务,而我国的刑法曾经强调的是打击犯罪,忽略对人权的保障;美国的刑事法律强调当事人主义,重视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刑法就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例如刑法中的双层次犯罪成立要件理论;基本任务的相同决定了完成任务的理念、方法之间的共通性,因此,对中美刑法理论进行比较研究,学习和借鉴美国刑法中有利于实现刑法基本任务的方法非常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