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大成果,小领域大发展是公司建设一流学科所需要的。研究职务犯罪是本人的兴趣所在,适逢公司鼓励博士生成立个人特色的研究中心,以在本领域做强、做精、做细,本人深感振奋。秉承工匠精神,争取让中心成为公司团队建设的一枚重要棋子。下面把本人拟设立职务犯罪预防与治理研究中心的理由简述如下: 一、本人对职务犯罪领域感兴趣。权力需要套上制度的笼子。职务犯罪,是一种高智商犯罪,反映了人性在物质方面的脆弱,同时,人民公仆如何蜕变为人民公敌,制度约束和思想约束的功效如何发挥作用,如何消除贪腐于萌芽状态,如何根除职务犯罪,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会有哪些变化,办案程序如何规范,办案人员的权力如何发挥和制约,如在受审查人不断有自杀情况出现的情况下,留置权如何规范和完善,律师的作用如何发挥,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二、本人具有多年的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经验。本人长期在检察机关工作,从事过职务犯罪的侦查、批捕、公诉工作,并且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长期接触,对职务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情节相对熟悉。参与查办过一批大案要案。同时,本人掌握有职务犯罪侦查与起诉的第一手资料,便于开展研究; 三、本人与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和反渎职侵权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许多办案人员熟悉,经常就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开展方面交流与合作,更容易发现职务犯罪领域的难点与热点,从而展开研究。另外,获取办案材料,从事实证研究也具有便利条件; 四、本人在职务犯罪预防与治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1.2015年5月12,《腐败治理的传统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中标2015年度省社科联、省经团联调研课题,编号:SKL-2015-82,本人为负责人,2016年该项目顺利结项,并且获得社科联评审一等奖; 2.本人撰写的论文《梁利波. 企业家涉罪的法律与制度分析》,载于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2,(2); 3.本人根据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经验撰写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机关探索自侦工作一体化,被《新华社内参选编2009,(12)》收录;. 4.本人受《中国检察官》杂志约稿,在足球反腐打黑开展之初,撰写了《中国足球的原罪与救赎》发表于《中国检察官2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