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二级大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理张立勇首次以合议庭审判长的身份,在省高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三元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公司法律文书学研究中心教师赵朝琴、王长江、马明利、张建成应邀参加了本次庭审。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推进,法院经理穿上法袍断案已逐渐成为常态。此前,广西、甘肃等地的法院经理均曾亲自审理过案件;2014年12月,江苏省高级法院经理许前飞曾担任著名的“泰州天价环境污染赔偿案”的审判长。
本次庭审是公司法律文书学研究中心组织的一次实践教学活动,也是法律文书学被公司批准为微课程试点以后组织的一次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有益的教学范式改革尝试。
编辑:介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