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学是一门发展迅速的知识体系,它表现出鲜明的跨学科的特点,涉及国际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数个学科。虽然历经了上百年的发展,国际刑法学的研究仍处在个别专题研究的阶段,尚未形成国际法中公认的分支学科。同全球视野下国际刑法及国际刑法学发展的现状相比,我国的国际刑法研究不仅起步较晚,而且在历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兴起到90年代末21世纪初的繁荣之后,我国的国际刑法学发展已经步入一个“茫然”的“停滞”阶段。主要表现为: (一)基础理论研究缺位,包括研究层次浅显、理论自觉匮乏、研究范式缺失;(二)理论与实践脱节,包括问题意识欠缺、研究方法守旧; (三)学科定位迷惘,包括法律归属不清、学术共同体缺位;(四)学术影响力萎缩,由于上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际刑法的研究成果已较少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青睐,学术影响力日渐萎缩。 成立国际刑法研究中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第一,有助于深化国际刑法学研究;第二,有助于提升国际刑法学的学科地位;第三,有助于发挥国际刑法学的学科价值;第四,有助于促进我国对外刑事司法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我国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跨国犯罪,乃至涉外犯罪的成效;第五,有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规范维护我国的主权与利益,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 |